蘋果霸王條款修改限期已至 29家商家僅6家修改
時間:時間: 2013-06-14 16:24:51 閱讀: 次 分類:APP開發
重慶商報訊 針對公眾壹再質疑的蘋果公司售後不公平條款,市工商局於6月3日曝光了我市29家蘋果服務商、經銷商硬件保修合同文本中的“霸王條款”,並勒令其在10日之內修改或刪除相關條款。然而,昨日,限期最後壹天,被曝光的29家蘋果服務商、經銷商中,僅有6家對相關條款進行刪改。
限期10日修改“霸王條款”
6月3日,市工商局對蘋果公司官網上公布的在渝4家授權服務商、54家經銷商進行統壹執法檢查。工商部門提出,《蘋果壹(1)年有限保證———iOS僅適用於蘋果品牌產品》合同文本中,存在十條不公平條款。部分格式條款存在經營者免除或者減輕自身責任、加重消費者責任、排除消費者權利等情形,涉嫌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、《重慶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規定。
對此,市工商局及區縣工商局已對公示的29家服務商和經銷商發出通知,要求其限期10日內,改正相關不公平條款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、《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》的規定,逾期拒不修改並繼續使用的商家,將予以1萬元以內罰款。
此外,另有22戶待法定程序履行完畢後,視整改情況再行處理,屆時將及時公布有關情況。
6家經銷商承諾執行“三包”
如今,大限已至,29家蘋果授權服務商、經銷商是否進行修改?截至記者截稿,僅有6家經銷商對上述不平等條款,進行了修改及承諾。
“重慶所售的蘋果電腦產品(包括iPad)將嚴格執行國家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規定,其主機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都將為兩年。”重慶壹經銷商告訴記者,對於重慶工商部門提及的“蘋果”產品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所涉及到的10條問題條款,他們承諾將嚴格按照中國法律規定,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。